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72.此后,一些修道士灵人出现了,就是前面所提到的那些在世时曾为旅行的修道士或传教士的灵人。我们还看见来自这个星球的一群灵人,其中绝大多数是邪恶的;这些修道士灵人便引诱这群灵人接受他们的观点,以此迷惑他们。这些灵人出现在该星球的东部地区,将那里的善者赶走;于是,善者便到了该星球的北边,如我前面所说的。这群灵人,连同他们的迷惑者联为一体,直到人数达到数千人,然后被分离出去,他们当中的恶者被投入地狱。我可以与其中一个修道士灵人交谈,于是便问他在那里做什么。他说,他在教导他们关于主的事。我问还有别的吗?他说,关于天堂与地狱的事。我问还有什么,他说,关于赦罪的权柄,以及打开和关闭天堂的事。于是,他接受测验,以查看他所知关于主、信之真理、赦罪、人的救赎,以及天堂与地狱的事。结果发现,他几乎什么也不知道,对每一个主题都持有模糊和虚假的观念;只有获得利益和实施控制的欲望。他在世时就获得这种欲望,并将其从世上带来。所以,他被告知,他在这种欲望的驱使下到这个星球旅行,在教导人时如此欠缺,以致他必然剥夺该星球灵人的天堂之光,将地狱的黑暗带进来,从而将他们置于地狱,而非主的统治之下。此外,他在迷惑人方面诡计多端,但在天堂的事上却是个傻瓜。他因是这样一个人,故被投入地狱。这个星球的灵人由此从这些攻击者那里得以释放。
2709.“成了弓箭手”表示属灵教会成员。这从“枪”、“矛”或“箭”和“弓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枪”、“矛”或“箭”是指真理;“弓”是指教义(参看2686节)。过去,属灵教会成员被称为“弓箭手”,因为他用真理保卫自己,并辩论真理,完全不同于属天教会成员。属天教会成员被良善保护,不辩论真理(参看2708节)。属灵教会成员保卫自己,进行辩论所用的真理来自他所承认的教义。
过去,属灵人被称为“弓箭手”和“射箭手”,那教义被称为“弓”和“箭袋”,并且教义的真理,确切地说,教义事物被称为“枪”、“矛”和“箭”,这一点从诗篇进一步明显看出来:
以法莲子孙武装着拉弓的人,在作战之日却转身退后。(诗篇78:9)
“以法莲”表示教会的智识(the intellectual,智识是指在知识积累基础上形成的理解力和判断力)。士师记:
骑白驴的、坐华毯(暂译,Middin,含义尚不确定)的、行路的,你们都当思想。因弓箭手的响声在打水人当中,在那里,他们必讨论耶和华公义的作为,就是祂在以色列的村庄公义的作为。(士师记5:10-11)
以赛亚书:
耶和华从子宫中呼召我;从我母腹里祂就提我的名。祂使我的口好似利剑;将我藏在祂手荫之下,又使我成为磨亮的箭,将我藏在祂箭袋之中;对我说,你是我的仆人以色列,我必因你得荣耀。(以赛亚书49:1-3)
“以色列”表示属灵教会。
诗篇:
人年轻时生的儿女,好像勇士手中的箭;箭袋充满箭的人便为有福。(诗篇127:4-5)
“箭袋”表示良善和真理的教义。哈巴谷书:
日月停在本位;它们必在你箭的光下,在你闪烁矛的光耀下而行。(哈巴谷书3:11)
以色列王约阿施按以利沙的吩咐,拿弓从窗户射箭,而以利沙却说“耶和华的救恩箭,耶和华攻打亚兰人的救恩箭”(列王纪下13:16-18),这表示与良善和真理的教义有关的奥秘。
由于在圣言中,大多数事物也一个反面意义,所以“矛”、“枪”、“箭”、“弓”和“弓箭手”也有一个反面意义;它们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,就是教义的虚假,和那些陷入虚假的人。如摩西五经:
约瑟是多结果子的人,是泉旁多结果子的儿子,女子啊,她跨过墙;弓箭手苦害他,向他射箭,仇恨他。(创世记49:22-23)
耶利米书:
他们用舌头射击,他们的弓是谎言,不是为真理;他们的舌头是加长的箭,说话诡诈。(耶利米书9:3, 8)
诗篇:
他们使舌头尖锐如剑,比准了他们的箭,就是苦毒的话,要在暗地里射完全人;他们忽然射他,并不惧怕。他们彼此强作恶事,他们商量暗设网罗。(诗篇64:3-5)
又:
看哪,恶人弯弓,把箭搭在弦上,要在暗中射那心里正直的人。(诗篇11:2)
又:
祂的真理是盾牌和护盾;你必不怕黑夜的惊骇,白日飞的箭。(诗篇91:4-5)
4137.“叫我可以欢乐、唱歌送你回去”表(出于自我思想)它(也就是“拉班”所表示的良善)原以为自己在真理方面会处于的状态。这从“我送你回去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我送你回去”是指它会在自由中使自己分离。但当处于这种状态时,它并没有使自己分离,这一事实从前面所述(4113节)明显看出来。由此明显可知,这些话是拉班在“出于自我思想”他原以为自己会处于的状态下所说的话。因为出于人自己的想法相信,就是出于非真理相信,而出于主相信就是出于真理相信。此处所提到的状态是在真理方面的状态,这一点“欢乐、唱歌送回去”来表示;因为“欢乐”和“唱歌”论及真理。
在圣言中,“欢乐”(gladness,或译为快乐)和“欢喜”(joy,或译为喜乐)在各处被提及,有时这两个词一起被提及。但当论述的主题是真理或对真理的情感时,经上就用“欢乐或快乐”;当论述的主题是良善或对良善的情感时,经上就用“欢喜或喜乐”。如以赛亚书
看哪,人倒欢喜快乐,宰牛杀羊,吃肉喝酒说。(以赛亚书22:13)
此处“欢喜”论及良善,“快乐”论及真理。同一先知书:
在街上因酒而有呼喊;一切快乐变为荒凉,一切欢喜尽遭放逐。(以赛亚书24:11)
又:
耶和华救赎的人必归回,歌唱来到锡安。永远的喜乐必归到他们头上;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,忧愁叹息尽都逃避。(以赛亚书35:10; 51:11)
又:
耶和华必安慰锡安;在其中必有欢喜、快乐、感谢和歌唱的声音。。(以赛亚书51:3)
耶利米书:
我必使犹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上,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、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都止息了,因为地必成为荒场。(耶利米书7:34; 25:10)
同一先知书:
有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、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,又有人说:要称谢万军之耶和华的声音。(耶利米书33:11)
又:
欢喜快乐都从肥田和摩押之地被收拾了去。(耶利米书48:33)
约珥书:
粮食不是在我们眼前断绝了吗?欢喜快乐不是从我们神的殿中止息了吗?(约珥书1:16)
撒迦利亚书:
禁食的日子,必变为犹大家欢喜快乐的日子和欢乐的节期。(撒迦利亚书8:19)
凡不知道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都含有天上的婚姻,也就是良善与真理婚姻之人,可能会以为欢喜和快乐是一回事,因而这两个词一起被提及是为了强调或加重语气,所以其中一个词是多余的。但事实并非如此,因为哪怕一个词的一笔一划都无不具有属灵之义。在所引用的经文,以及其它经文中,“欢喜”论及良善,“快乐”论及真理(参看3118节)。“唱歌或歌唱”也论及真理,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“唱歌或歌唱”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(如以赛亚书5:1; 24:9; 26:1; 30:29; 42:10; 以西结书26:13; 阿摩司书5:23;等等)。
要知道,在主的国度中,一切事物要么涉及良善,要么涉及真理,也就是说,要么涉及爱的事物,要么涉及仁之信的事物。涉及良善或属于爱的事物被称作属天的;而涉及真理或属于仁之信的事物被称作属灵的。因为在圣言的一切事物中,无论总体还是细节,所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国度,并且在至高意义上是主自己;而主的国度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,或天上的婚姻;主自己就是里面有神性婚姻,并且天上的婚姻所源于的那一位;因而在圣言的每一个事物中都有该婚姻;这一点在先知书尤为明显,因为那里会重复提到同一个事物,只是换了换词而已。然而,这些重复绝不是没有意义的,因为一个词表示属天之物,也就是与爱或善有关的事物,另一个词则表示属灵之物,也就是与仁之信或真理有关的事物。这一切表明天上的婚姻,也就是主的国度,和至高意义上神性婚姻本身,也就是主以哪种方式存在于圣言的每一个细节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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